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1年12月13日反馈了督察报告。中国有色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压实整改责任,逐项任务、逐条措施开展整改,全面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截至2023年2月底,督察报告指出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其余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制定的184条措施,已完成159条,其余25条稳步推进。现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开。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强化使命担当,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的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自督察以来,中国有色集团党委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8次,重点强化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三次重要讲话、“碳达峰、碳中和”系列讲话的学习。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46次听取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27次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调度会、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等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统筹研究、系统部署、整体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建立了整改定期调度会制度,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相关出资企业和承担整改任务的生产实体单位分别成立整改组织机构,全集团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中国有色集团针对督察指出的22项整改任务形成184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实施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销号单位,相关单位党委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本企业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是强化过程管控,高标准抓好督察整改。中国有色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方案制定,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方案制定工作,邀请院士专家审核重点项目,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过程管理,研究制定了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每周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办落实。集团公司内部督查组驻点出资企业整改现场,对整改工作开展现场巡回督查,重点问题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实效。强化闭环管控,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明确验收销号职责分工、验收内容和销号标准、工作流程、监督保障等,把严整改销号关,严防随意销号现象的发生。做好协调督导,集团党委31次听取督察整改专项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效保障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抓好宣传培训,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各层级的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警示教育,严肃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公布后,中国有色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对中色大冶等企业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2021年11月26日、2022年6月9日又先后两次开展警示教育;利用督察整改定期调度会、整改推进会,及时通报出资企业环境违法事项和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举一反三、惕厉警醒。对移交问题线索坚持以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集团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目前3个问题清单已全部查结。中国有色集团对89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其中集团公司党委对1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团所属相关出资企业党委对涉及有关问题的78名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同时建立了纪委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修订了《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生态环境问题追责问责制度化、规范化。
二、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建立长效管控机制
一是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加强顶层设计,修订完善了董事会重大环保事项审核范围,严格落实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2022年以来,董事会听取专门汇报和项目审核8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物排放和节能降碳数据、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投诉举报、政府督办等纳入报告和内部督查范围,加强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制(修)订印发了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等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加强考核引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修订了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企业节能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将安全环保考核权重由过去的5分提高至8-10分,明确环保考核权重根据企业类别提高至4-5分;并进一步明确将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总部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二是突出重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加快尾矿库环境风险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了尾矿库截洪沟建设,雨水不再进入库区,闭库工程已于2022年11月按计划开工;赤马山矿尾矿库完成闭库工程和库区复绿,塌陷区治理工程正在加快实施;铜山口矿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程按照边采边修要求修复到位;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尾矿库截洪沟和坝下截渗墙已按要求完成;中色股份中色白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按计划推进。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中色大冶冶炼厂废杂铜车间竖炉、阳极炉、熔炼车间澳炉完成环集烟罩等4项立行立改措施,散逸烟气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转炉烟气治理创新采用系统优化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模式,环境升级改造及火法系统优化项目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中色沈矿铁岭药剂完成生产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的封闭,加装废气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获得周边群众的认可。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全面完善、优化重点生产企业清污、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对重点生产企业排污治污监管力度。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完善了矿井涌水、尾矿坝渗滤液、尾矿库排水系统和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冶炼厂加强废水处理和排放全过程监控,完成了污酸系统设备、雨水沟及收集池的防腐、防渗处理,新建了雨水收集池,停用了不合规的曝气沟,外排水达到排放限值要求,全厂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加快实施。推进节能降耗和环保升级改造工程,中色大冶冶炼厂火法环保升级改造和富邦铜业节能升级改造项目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完成后,中色大冶冶炼厂烟气无组织排放将得到有效根治,同时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富邦铜业单位产品能耗将降低50%以上,能耗指标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规定的铜冶炼标杆水平。举一反三,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排查工作,中国有色集团先后印发了关于排查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扰民问题、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合规性、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等专项排查通知,对标对表深入做好问题排查和整改工作,全面夯实生态环境保护基础。
三是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强化绿色发展战略引领,制定并印发中国有色集团《绿色发展规划》,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和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成立了集团公司“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完成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并按国资委要求及时上报。严格建设项目和投资并购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在投资活动中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意识有关要求的通知》、修订《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意识,开展了建设项目合规性排查,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严格“三线一单”管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马、不并购、不批复、不投产、不排污。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成立了创新研究院,开展绿色勘查、矿山生态修复、金属冶炼炉渣、废水、尾矿等资源中有价金属回收利用、尾矿库防渗等技术研究和转化;开展以钴为核心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快高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产业化进程;依托中色大冶澳炉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制定的集团公司“十四五”财务管理规划,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优先安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环境风险防范、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保证资金足额投入。
三、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企业
一是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纠正;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措施清单,紧盯关键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落实,特别是对个别存在滞后风险的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持续完善。对在整改过程中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日常监督体系、考核问责体系完善并有效运行,形成管理闭环;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全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资金投入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及纪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机制的落实,推动集团公司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是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和后期生产作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开展举一反三工作,严防问题反弹,及时总结督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集团公司内进行推广,对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结合中国有色集团产业现状和中央企业碳达峰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行动方案,将降碳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着力培养新材料产业,加速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实现集团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附件: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附件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2021年8月26日至9月26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色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及2021年12月13日督察组向中国有色集团反馈的督察报告,中国有色集团党委研究制定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并于2022年1月28日报国务院国资委转报党中央、国务院。中国有色集团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和结果导向,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坚持“马上改”和“长久立”,压实整改责任,逐项任务、逐条措施开展整改,全面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目前,已按计划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总体情况
中国有色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推进督察问题整改,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格局,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企业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运营质量稳步提升。截至目前,中国有色集团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整改总体进度达到《整改方案》计划目标,督察报告指出的2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5项,其余7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整改方案》中制定的184条措施,已完成159条,其余25条稳步推进。通过整改,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一批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中色大冶冶炼厂、富邦铜业等重大节能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及矿山环境隐患治理项目加快推进,特别是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典型案例通报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尾矿库立即停排;完成截洪沟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完成矿井涌水外排管路改造,矿井涌水不再进入尾矿库;完善渗滤液收集设施和废水深度处理系统,所有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为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安全环保双重风险,中国有色集团主动提前实施闭库,闭库工程已于2022年11月按计划开工,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批准的闭库文件,稳步推进尾矿库闭库工程,高质量完成丰山铜矿尾矿库闭库。督察以来,中国有色集团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督察整改,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与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协同效益显现,2021年经营业绩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利润总额大幅增长119%,2022年净利润增长31%,为“十四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使命担当。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站在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和践行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环境保护与习近平总书记对集团公司的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系统学习、深刻把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坚决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自督察以来,集团公司党委(含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18次,重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三次重要讲话,“碳达峰、碳中和”系列讲话,以及对集团公司的三次重要指示批示的再学习、再领会。中国有色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先后46次听取督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27次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调度会、整改领导小组会议和警示教育大会等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及时传达集团党委和整改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调度督察整改工作进度。将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各级党组织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建责任制考核、巡视巡察紧密结合,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融合。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国有色集团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副组长由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担任,党委委员(班子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和中色大冶工作专班,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总部部门负责人和集团内部专家;2022年年初又抽调集团内部6名专家组成两个督查组,驻点出资企业整改现场,对整改工作开展现场巡回督查,督导出资企业整改进度和质量,确保整改实效。建立了整改定期调度会制度,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分管环保的副总经理主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进整改各项工作落地。相关出资企业和承担整改任务的生产实体单位分别成立整改组织机构,全集团形成了上下贯通的组织体系,全面推进整改落实。
三是压实整改责任。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对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整改方案的制定和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对反馈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与出资企业反复沟通、认真研究、细化整改方案,形成22项整改任务和184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标准、牵头责任单位、实施单位、整改时限和验收销号单位;相关二级出资企业作为牵头责任单位,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党委负政治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本企业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委履行监督职责,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组织所属生产单位负责整改措施的实施,全面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过程管控,高标准抓好督察整改
一是抓好整改方案制定。中国有色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整改方案制定,党委书记亲自部署方案制定工作,强调要按照“科学、系统、法治”原则,高质量制定整改方案,为保证方案制定质量和可行性,先后深入中色大冶、中色沈矿、中色平桂、中色股份和中色红透山等出资企业调研,就方案制定与出资企业深入研讨,多次召开党委会研究解决方案制定中的难题,亲自邀请包括三位院士在内的冶炼、环保领域专家对中色大冶丰山铜矿问题整改、中色股份所属中色锌业危废渣场风险防控等4个方案进行专业论证。时任总经理对中色大冶冶炼厂环保升级改造、中色沈矿富邦铜业节能升级改造等6个重点整改项目方案进行提级审核,确保整改方案依法合规、能落地、可操作、进度可控。集团公司印发了《非固定资产投资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尾矿库治理、生态修复类项目的审批进度。集团各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整改方案》对各自工作任务进行细化落实,确保整改工作见人见事见责任,推动整改任务落到实地。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中国有色集团研究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集团整改办(安全环保部)对22项整改任务,184条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表格化、清单式管理,每周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办落实;两个督查组分南北片区对出资企业整改工作开展巡回督导检查,督进度、督质量、督长效机制建设,对督导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出资企业反馈,共反馈意见82项,重大问题由集团整改办挂牌督办,2022年以来,向中色股份、中色东方、中色沈矿、中色平桂、中色奥博特、中色十五冶、中色红透山等7家出资企业下达挂牌督办事项22项,确保整改过程受控。督察以来,集团公司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巡视监督范围,2021年完成了中色东方、中色红透山两家出资企业的巡视工作并完成反馈,2022年完成中色白矿、富邦铜业两家三级出资企业的提级巡视并完成反馈。
三是做好闭环管理。中国有色集团制定并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明确验收销号职责分工、验收内容和销号标准、工作流程、监督保障,对184条整改措施按照思想认识类、管理机制类、污染防治类、关停搬迁类和追责问责类五种类型分门别类,制定验收销号标准,提高验收销号工作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把严整改销号关,严防随意销号现象的发生。
四是做好协调督导。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定期听取督察整改情况汇报,集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赴出资企业开展现场整改督办,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召开督察整改推进会和调度会,听取企业督察整改进度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整改重点工作。自督察以来,集团党委31次听取督察整改专项汇报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有效保障了督察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五是抓好宣传培训。中国有色集团在公司官网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宣传,全面宣传集团公司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和整改成效,营造良好氛围。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2次全系统中高层管理人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举办7期全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聘请业内专家讲解《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两高关于环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解释等,参加培训的人员达3100余人次,各出资企业也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培训活动,合计培训2万余人次。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和依法合规意识,提升企业环保管理水平。
(三)强化警示教育,严肃责任追究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公布后,中国有色集团第一时间召开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对中色大冶等企业典型案例及时通报曝光;2021年11月26日再次在全集团对中色大冶督察通报问题开展警示教育;2022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的通知》,在全集团开展专项警示教育;2022年6月9日,集团纪委结合追责问责工作情况,再次召开全集团警示教育大会,对相关企业党委和责任人追责问责结果进行通报,坚持以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位;集团公司还利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会、整改推进会,定期通报出资企业环境违法事项和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到见人见事、举一反三、惕厉警醒。
二是制定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对督察办移交的3个涉及责任追究的问题清单,中国有色集团纪委研究制定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坚持依规依据、科学精准问责,推动高质量整改。目前3个问题清单已全部查结。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中国有色集团对89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集团党委对11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其中党纪政纪处分7人,诫勉1人,约谈3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出资企业党委对涉及有关问题的7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党纪政纪处分36人,诫勉8人,通报或经济处罚34人)。
二、整改工作成效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经营有机融合,激发主动环保、本质环保和绿色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推动企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全面构建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
一是全面提高政治思想认识,加强顶层设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站位、政治认识和政治敏感性。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事项。按照“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要求,严格落实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修订完善了董事会重大环保事项审核范围,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汇报,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重大项目加强审核。2022年以来,董事会听取专门汇报和项目审核8次,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二是健全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制(修)订印发了中国有色集团《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办法》,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污染物排放和节能降碳数据、突发环境事件、地方政府转交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环保行政处罚、政府约谈、限期整改、督办盯办事项、环境投诉举报、环境保护治理重点工作情况、环保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报告范围,并列为内部环保督查工作内容,加强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信息的上下传导,及时掌握情况,加强监管,督促整改,构建起更加完善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
三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科学长效机制。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国有色集团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级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确保各级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制(修)订印发了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固体废物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办法》《非固定资产投资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等16个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四是加强考核引导。修订了中国有色集团《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企业节能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作为党建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环保考核权重由过去的5分提高至8-10分,明确环保考核权重根据企业类别提高至4-5分;并进一步明确将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总部部门年度考核内容。
(二)全面推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将绿色发展融入中国有色集团“1+4”发展战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碳达峰、碳中和”要求,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产业升级,全面推进“绿色勘探、绿色采选、绿色冶炼、绿色加工”的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快建立集团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格局。
一是强化绿色发展战略引领。制定并印发中国有色集团《绿色发展规划》,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绿色供应体系,加快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坚持科技创新,实现发展转型。到2030年,实现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稳步提高,绿色循环产业有序发展的绿色发展目标。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部署,根据国资委碳达峰工作要求,成立了集团公司“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完成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统筹规划集团公司碳达峰顶层设计、碳达峰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协同推进,有序实施“碳达峰”总体行动。
三是严格建设项目和投资并购项目管理。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在投资活动中进一步树立生态优先意识有关要求的通知》,修订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树牢生态优先意识,开展了建设项目合规性排查,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土空间规划、“三线一单”等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上马、不并购;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批复、不投产、不排污。
四是强化科技创新引领绿色发展。中国有色集团成立了创新研究院,批复立项“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建设”项目,开展绿色勘查研究;批准立项“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建设”项目,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和转化;开展金属冶炼炉渣、废水、尾矿等资源中有价金属回收利用技术研究;开展冶炼工程中砷流向问题研究、冶炼废渣等固废减量化研究;开展尾矿库防渗问题研究;开展以钴为核心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速成果转化力度,加快高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产业化进程,成立项目公司推进项目建设;依托中色大冶澳炉技术装备,推动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
五是将生态环境管理全面融入经营决策全过程。修订印发了中国有色集团《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总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决策事项和流程管理要求,明确了党委、董事会、经营层和班子成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审核要求;在海外资源开发、新材料产业链等重大发展战略执行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政策要求前置审核程序,确保生态环境保护融入和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与生产经营同向发力、协同发展。
六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机制。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优先安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环境风险防范、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保证资金足额投入;制定的集团公司“十四五”财务管理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从预算优先安排、融资需求保障、专项支出管理与考核上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较“十三五”期间增加70%。
(三)突出重点,加快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一是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加强源头和过程管控,强化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推动重点出资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建设步伐,督促各出资企业严格按照地方特排限值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2022年,重点出资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下降29.75%、10.79%。中色大冶冶炼厂废杂铜车间竖炉、阳极炉、熔炼车间澳炉完成环集烟罩等4项立行立改措施,散逸烟气得到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转炉烟气治理创新采用系统优化和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模式,“环境升级改造及火法系统优化项目”正在按计划加快推进,改造完成后工艺烟气产出量大幅减少,烟气无组织排放将得到有效根治。中色沈矿大井子锡业完成引风系统改造,废气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铁岭药剂完成生产车间、库房等生产区域的封闭,加装废气处理设施,集中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恶臭扰民问题得到明显改善,获得周边群众的认可。
二是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按照《整改方案》,全面完善、优化重点生产企业清污、雨污分流系统建设,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大对重点生产企业排污治污监管力度,实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完善了矿井涌水、尾矿坝渗滤液、尾矿库排水系统和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冶炼厂加强废水处理和排放全过程监控,完成了污酸系统设备、雨水沟及收集池的防腐、防渗处理,避免跑冒滴漏,新建了600立方米雨水收集池,雨水收集系统得到完善,停用了不合规的曝气沟,外排水达到排放限值要求,全厂雨污分流及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加快实施,;铜绿山完成了露天堆场金精矿的处置,从源头上解决了渗滤液问题。中色股份中色锌业完成了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建设。中色平桂桂华成完善了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加装污染防治设施,实现达标排放。
三是有序开展污染调查和风险管控。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出资企业对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
四是持续加强危险废物管理,确保合规处置。修订并印发了中国有色集团《固体废物管理办法》,严格危险废物从产生到处置的全流程管理,建立集团公司和出资企业危废台账,加强日常监管。中色锌业浸出渣处理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已完成立项手续,施工准备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从源头上减少危废产出量;现有贮存场已完成污染防治方案制定。中色平桂完成了象州县露天堆存的硫精尾矿的合规处置,钨业公司完成了库存碱煮渣等危废的合规处置。中色东方完善了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危废台账和处置合同的事后审核,所有危废全部合规处置。
五是加快尾矿库环境风险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印发了《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的通知》,全面排查尾矿库各类环境风险,形成问题清单,加快治理步伐,消除环境隐患。印发了《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排查的通知》,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全面进行排查,未达到要求的,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中色大冶丰山铜矿2021年11月完成了尾矿库截洪沟建设,雨水不再进入库区,闭库工程于2022年11月开工;赤马山矿尾矿库完成闭库工程,库区复绿落实到位,塌陷区治理加快实施;铜山口矿已完成截洪沟及井下涌水工程建设,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程按照边采边修要求修复到位。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完成了尾矿库截洪沟和坝下截渗墙的建设,完成了下游河沟土壤污染调查和污染防控方案制定,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中色股份中色白矿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工程按计划推进。
六是推进节能降耗和环保升级改造工程。按照《整改方案》要求,中色大冶冶炼厂火法环保升级改造项目已于2022年四季度开工建设,富邦铜业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立项等手续办理,正在加紧施工准备。项目完成后,中色大冶冶炼厂烟气无组织排放将得到有效根治,经济效益明显提升;富邦铜业单位产品能耗将降低50%以上,能耗指标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规定的铜冶炼标杆水平。集团公司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通知》,形成了排查清单,制定了淘汰计划,将于2023年年底全面完成淘汰;印发了《关于提供企业能耗指标相关数据的函》,组织出资企业全面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铜、铅、锌主要产品能效指标,2022年12月完成对标方案。
七是举一反三,部署开展各项专项排查工作。深入开展举一反三整改,是实现系统性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和本质要求,中国有色集团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为导向,从集团层面辨识出出资企业普遍存在的环境隐患共性问题,先后印发了关于排查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落实情况、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扰民问题、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合规性、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等专项排查通知,组织出资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对标对表深入做好排查,深挖问题根源、拓展整改范围,开展全覆盖的整改工作,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中国有色集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有效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稳妥实施碳达峰行动方案,将生态文明建设融入集团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目标,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融合。
(一)全面完成督察整改任务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目标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销号管理,对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要求的,坚决纠正;对持续推进的整改任务,对照措施清单,紧盯关键节点,倒排工期,加快整改落实,特别是对存在滞后风险的措施加强督查督办;对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之以恒,长抓不懈,持续完善。对在整改过程中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降低标准、只求过关的思想和行为,发现一例,查处一例,严肃追责问责。
(二)不断完善长效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程,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长效机制建设任重道远。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体系、日常监督体系、考核问责体系完善并有效运行,形成管理闭环;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夯实全员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投资机制、资金投入机制、人力资源保障机制及纪检、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机制的落实,推动集团公司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标准,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和措施,加强现场检查和后期生产作业管理,发现问题及时改进,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有效巩固整改成果,持续开展举一反三工作,严防问题反弹,及时总结督察整改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在集团公司内进行推广,对整改工作中的不足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发生。
(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部署,结合中国有色集团产业现状和中央企业碳达峰工作要求,研究制定了《中国有色集团碳达峰行动方案》。下一步,将按照行动方案,将降碳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优化能源结构,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改造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着力培养新材料产业,加速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实现集团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整改措施清单完成情况
一、政治站位不高。中国有色集团各级公司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生产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没有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学习贯彻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及时、不深入,甚至存在为应付检查而突击学习的现象。2016年1月、2018年4月和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三次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长江经济带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但位于长江流域的中色大冶公司,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后,才在集团公司组织下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7年和2018年,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前三天,中国有色集团党委才集中组织学习以上两份重要文件。
整改时限:2022年8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不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制定印发《2022年中国有色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要求各出资企业党组织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重要论述纳入年度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各单位开展学习。2022年5月,集团印发《关于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的通知》,明确常态化要求。督察以来,集团党委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共18次组织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三次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推进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并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开展讨论,提出贯彻落实措施,切实以学习成果指导集团公司工作。
2.2021年9月以来,中国有色集团召开四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对中色大冶典型案例、相关出资企业党委和责任人问责情况进行通报,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2022年5月,印发了《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警示教育的通知》,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的通报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在全集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警示教育活动,坚持以执纪问责的强力震慑倒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
组织长江沿线的中色大冶、中色十五冶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三次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行再学习,进一步推动长江沿线企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并要求其他二级单位党组织及时组织学习。2022年4月印发《关于排查落实“长江大保护”政策情况的通知》,排查长江沿线相关企业和项目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制定整改方案。2022年11月和2023年2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利用在安徽铜陵中色正元调研和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尾矿库召开全系统督察整改推进会机会,带领与会人员在长江边再度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出资企业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长江大保护”政策宣讲,要求各级出资企业自觉履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政治自觉。
3.中国有色集团印发《2022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纳入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分类分众,结合不同人员和工作实际,统筹领导班子、中层干部、普通党员和职工的学习。领导班子重点开展“第一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和闭门集中自学;中层干部重点开展各类培训班和专题学习;普通党员重点用好“三会一课”和个人自学;普通职工重点用好调度会、工作例会、班组班前会等方式跟进学习,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进车间、进班组、进基层,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生态环境保护政治意识。制定印发《中国有色集团党委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中国有色集团2023年纪委工作要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重点任务。
4.中国有色集团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关于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企业领导班子和党员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并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
5.中国有色集团制定印发了《出资企业2021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方案》和《关于对出资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直属机关党委将其作为总部部门党支部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从2021年度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开始作为一项制度常态化推进。
6.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的通知》,将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和国家生态环境保护重大战略部署、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巡视巡察监督范围和监督重点,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集团党委完成了中色东方、中色红透山两家出资企业的巡视工作并完成反馈;2022年,集团党委完成对中色股份所属中色白矿党委、中色沈矿所属富邦铜业党委的提级巡视并完成反馈。
7.中国有色集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变发展方式,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生产发展放在同等重要位置,贯穿勘探、采选、冶炼、加工全产业链,全力推动“绿色勘探、绿色采选、绿色冶炼、绿色加工”目标的早日实现。
将绿色发展纳入集团“十四五”战略发展规划,制定并发布了集团公司《绿色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任务,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优化,提高资源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清洁生产和绿色矿山建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建绿色供应体系,加快生产方式数字化转型,到2030年,实现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强度显著下降,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水平稳步提高,绿色循环产业有序发展的绿色发展目标。
8.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定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发展战略,加强顶层设计,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的重要内容。督察以来,集团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听取督察整改情况汇报46次。
9.中国有色集团总部机关2021年开展专题“环保大讨论”活动,深入查摆问题、改进作风、推进整改。2022年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融合大提升行动的方案》,推动各级出资企业、各部门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深刻剖析本单位存在的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切实推进整改。2021年10月起,中色大冶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安全环保“大学习大讨论”,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深入开展安全环保“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通知》,在公司全级次范围内组织开展了34场次、6011人次的警示教育,利用双休日组织336场次、11133人次的专题学习研讨,中色大冶19家直属党组织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各单位、总部部室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学习、班组会议等形式,掀起全员安全环保“大学习大讨论”热潮,并开展了“总结过去、开创未来、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4次专题研讨。其他出资企业也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管理水平。
10.通过中国有色集团官网、公众号、企业微信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学习时报》发表党委书记《以绿色高质量发展践行“两个维护”》署名文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大学习大普及大落实。组织起草《坚定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头羊”》文章,在《中国环境报》进行宣传;组织指导中色大冶起草《以思想破冰引领绿色发展突围》文章,在国资委网站刊登。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等,持续报道集团公司督导调度出资企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以及中色大冶等相关重点企业整改进展情况。
1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中国有色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班必修课,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中旬起,集团公司通过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的网络平台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对象包括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部部门正副职和集团公司党委直接管理的出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共计226人。
12.2022年,中国有色集团共举办3期全系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全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5月23日举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培训,集团公司总部和各出资企业负责人参加培训;6月16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培训,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弄虚作假逃避环保监管、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法律培训;8月23日,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法律法规和尾矿库环境管理培训。
出资企业结合本企业生态环境管理实际开展针对性培训,中色大冶对各级人员组织开展“长江大保护”主题培训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题培训。中色股份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计划,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培训。中色东方将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年度培训计划,于2022年5月、8月、9月多次举行环保专题培训和生态环境保护知识测试活动,巩固培训成果,其他企业也开展了各具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培训。
13.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成立集团党委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中色大冶组、其他企业组、监督督导组、追责问责组四个专项工作组;各出资企业都成立了整改领导机构,统筹本企业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14.2021年10月至2023年2月中国有色集团召开了四次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推进会,研究部署整改过程中重大事项;建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调度机制,定期召开整改调度会或推进会,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行调度,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督察发现,中色大冶公司丰山铜矿尾矿库建于上世纪70年代,距离长江干流仅800余米。根据2012年丰山铜矿中段开采工程环评要求,尾矿库应建设2550米截洪沟,减少雨水入库,并对尾矿废水进行治理,《湖北省尾矿库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0年)》对此也提出明确要求。但该公司一直未建设截洪沟和选矿废水氧化曝气及渗滤液处理设施,导致大量雨水入库形成尾矿废水外排长江,2020年排水总量达279万立方米,吨产品排水量是基准限值的3.48倍。《大冶有色季度环保检查及考核记录》显示,2020年以来,该尾矿库外排废水pH值、化学需氧量浓度等不能稳定达标。
整改时限:2022年11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责成中色大冶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三次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再学习、再领会。中色大冶按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三次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党委成员开展了对照检查,并上报了《关于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领导班子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暨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情况的报告》;印发了《公司党委落实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暨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对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领导班子2021年度党史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暨中央环保督察、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情况的通报》。集团公司2021年12月成立中色大冶工作专班,常驻现场,督导问题整改;2022年3月成立安全环保督查组,对中色大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开展驻点巡回督查。
2.根据集团公司要求,中色大冶于2021年9月9日召开党委常委会,作出丰山铜矿整改的决议,9月10日丰山铜矿立即开展整改,停止向尾矿库排放尾砂和选矿废水。
3.中色大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重新设计了丰山铜矿尾矿库截洪沟,2021年11月27日完成新增3150米截洪沟建设,12月13日完成疏浚原有截洪沟700米,12月27日完成尾矿库截洪沟工程内部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2022年2月中色大冶完成了丰山铜矿尾矿库渗滤液收集设施改造,尾矿库下游应急池改造为曝气池和沉淀池,渗滤液经收集进入曝气池、沉淀池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
5.2021年9月中色大冶完成丰山铜矿矿井涌水外排管路改造,矿井涌水经曝气池、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再排入尾矿库,减少尾矿库外排水量。
6.中色大冶完善了丰山铜矿废水处理系统,2021年10月将千吨水池改造成矿井涌水混凝预处理设施;12月完成一体化深度处理设施建设,外排废水经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再进入尾矿库;完成了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更新。
7.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制定了丰山铜矿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和闭库设计方案。2022年6月完成尾矿库污染防治方案备案,2022年4月完成闭库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6月安全设施设计获得批复,6月13日取得闭库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开始闭库前库内排水工作,闭库工程已按计划于11月初开始施工。
8.丰山铜矿已完成尾矿库闭库后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预案的编制。闭库完成后严格按制度实施,从根本上消除尾矿库对长江的安全环保隐患。
三、中色大冶公司冶炼厂各类环境问题突出,2017年以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先后7次约谈或发函,督促其整改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但该公司敷衍应付。2016年第一轮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中色大冶公司冶炼厂污染严重。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属实,责令该公司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根据中色大冶公司整改方案,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冶炼厂污水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并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但该公司敷衍应对、消极整改,没有在解决处理设施简陋、雨污管网老旧破损等根本问题上下功夫,反而采取向沉淀池投加铁盐和双氧水的临时措施进行“整改”,甚至将没有防渗措施的水沟用作曝气池。
整改时限:2024年3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1(1)(2)项、第2(1)项、第3-5项完成整改;措施第1(3)(4)项、第2(2)(3)项按计划推进
1.中色大冶冶炼厂升级改造污水处理系统和厂区雨污管网:
(1)中色大冶冶炼厂增加生产废水处理过程监控,在大塘污水处理站清水池进口处增设了相关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测;制定了《清水池进口废水运行管理制度》,组织员工培训,严格执行,确保外排水稳定达标。
(2)中色大冶冶炼厂对原有水沟进行防渗处理后停用,并停止曝气功能,废水通过新设管路输送,将具有防渗功能的预沉淀池改造为曝气池。
(3)中色大冶完成了厂区雨水、污水管网普查工作,编制了大冶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冶炼厂雨污分流及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方案并取得环评批复,截至目前,雨污分流及水处理升级改造项目主要设施,包括西二初期雨水池、北区初期雨水池、生产废水处理站、废酸处理-脱钙软化、雨水处理站及管网等完成土建施工、设备安装和外部电源调试。原有水池利旧工作正在加快进行。
(4)中色大冶完成了精矿库、粉煤库密封,停用了1#精矿库,精矿存放于密闭库房,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同时对物料运输环节加强覆盖和密封管理,与物流公司签订铜精矿汽车运输补充协议,加强运输车辆覆盖密封、夜间运输禁鸣和限速30km/h;每天对厂界外北线马路进行洒水降尘。已完成石英库和粉煤库覆网抑尘,新建吹炼熔剂仓及返料破碎、煤粉制备项目已开始土建施工,正在加快推进。
2.对冶炼厂转炉主厂房无组织排放问题开展治理:
(1)中色大冶完成了冶炼厂转炉主厂房无组织排放问题立行立改措施的整改。完成了转炉厂房主要区域、通道、转炉本体、锅炉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密封,优化转炉滑动烟罩,更换烟气钟罩阀,减少漏风;完成了主厂房临时全封闭,封闭面积5700平方米;1#和2#转炉顶部环集烟罩增设引风机并投入运行,加大系统排放烟气收集能力;增大转炉冰铜包,增加单次加料量,减少加料频次和烟罩开放时间,减少烟气散逸。
(2)转炉系统环境提升改造正在按计划推进。目前,项目环评报告表已获得批复;节能评估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已通过审核,完成了厂房结构检测及设计工作,转炉主厂房加固加高改造工程、环集收尘与脱硫系统改造正在加快推进。
(3)冶炼厂源头治理环保升级及全厂生产系统完善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完成了火法工艺优化升级改造项目的工艺试验和《冶炼厂环保升级及全厂生产系统完善项目可研》编制,高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制酸及余热回收系统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建成后将降低全厂烟气产出量和化石燃料消耗量,能耗和工艺指标全面提升。
3.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建立出资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机制的通知》,各出资企业按通知要求建立完善了沟通机制;集团公司完善了与出资企业所在地政府(部门)联系沟通机制。
4.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关于建立政府约谈和督办事项台账的通知》,从制度上明确出资企业应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政府部门约谈和督办问题台账,要求出资企业在接到约谈和督办后即时上报集团公司,并按规定将约谈和督办问题整改方案及完成情况及时报集团公司。目前,已形成约谈和督办问题台账,67项约谈督办问题已完成整改63项。
5.中色大冶督促所属企业加快信访投诉举报问题办理。冶炼厂、铜绿山矿、丰山铜矿、铜山口矿分别定期下沉社区,核查、反馈、处理、通报生态环境信访投诉问题。
四、绿色低碳发展意识不强。中国有色集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意识不强。2020年6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央企业能源节约与生态环境保护2019年工作情况和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中央企业要立足自身实际,编制实施绿色发展规划”,但中国有色集团至此次督察进驻时仍未编制绿色发展规划。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将绿色低碳转型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将绿色勘探、绿色采选、绿色冶炼、绿色加工列入集团公司重点工作任务,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中中色大冶冶炼厂改造、丰山铜矿尾矿库闭库等6项提级审核项目纳入“十四五”重点任务。
2.中国有色集团党委和理论中心组开展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的集中学习;与中国干部网络学院联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举办一个半月的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成立了集团公司“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责分工,推进“双碳”工作开展。完成了集团公司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并上报国资委。
3.根据国资委工作要求,结合“双碳”工作开展情况,完成了集团公司《绿色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发布。
4.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并加快推进,完成绿色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发布。开展以钴为核心的新能源、新材料等方面的科技攻关,加速成果转化力度,加快高端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产品产业化进程,成立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项目实施。批复立项“有色金属矿产勘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建设”项目,开展绿色勘探研究。批复立项“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条件建设”项目,开展矿山生态修复等技术的研究。批复立项“中色沈研院选矿药剂研发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开展绿色、高性能科技先导型选矿药剂研究。组织中色平桂开展有关矿产环保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揭榜挂帅;组织中色股份中色锌业开展“锌湿法冶炼铅银渣、铁钒渣中有价元素综合回收技术”、“锌湿法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与环保处置技术”揭榜挂帅;组织中色沈矿富邦铜业开展“铜熔炼炉渣中有价金属综合回收与利用技术”揭榜挂帅,已开展项目征集、评审工作,确定了项目入围单位,现场调研及方案编制正在加快推进。
5.中国有色集团境内矿山均已进入绿色矿山名录,中色白矿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境内涉及采选、冶炼、化工、加工的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一家因涉及重组尚不具备清洁生产审核条件)。集团公司2021年末发布《中国有色集团“6S”工作指引》;2022年上半年在中色大冶、中色东方、中色特材三家企业部分单位开展“6S”现场管理提升试点活动,通过该项活动,将清洁生产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
6.中国有色集团积极发展循环经济业务,依托中色大冶冶炼厂澳斯麦特炉技术,建立大冶有色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园,成为国家审批通过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形成了较完整的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四机一脑”)、废弃机电产品、报废汽车和工业废弃物中回收拆解深加工铜等有色金属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链条。
7.中国有色集团将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优先安排,支持重点企业开展生态修复、污染治理、节能减排、环境风险防范、节能环保升级改造,保证资金足额投入;制定的集团公司“十四五”财务管理规划,对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从预算优先安排、融资需求保障、专项支出管理与考核上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较“十三五”期间增加70%。
五、中国有色集团对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节能降耗工作推进不力。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富邦铜业公司能耗长期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铜精矿到粗铜的综合能耗超过280千克标准煤/吨,高于国家《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规定的180千克标准煤/吨,是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2倍多。2019年11月,中色沈矿公司向中国有色集团请示实施富邦铜业公司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将能耗降至134千克标准煤/吨以下,但集团公司以项目投资大、副产品市场需要论证为由一直搁置。2019年,当地节能监察机构要求富邦铜业公司淘汰列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86台机电设备,但截至督察时仅淘汰7台,其余79台仍在违规使用。中色平桂公司下属桂华成公司的钨采选综合能耗、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大井子锡业公司的锡冶炼综合能耗、中色奥博特公司的铜加工综合能耗均高于行业规范限值,分别为全国同行业平均水平的1.6至2倍以上。
整改时限:2024年6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2项、第4项、第6项、第7(1)(2)项、第8项已完成整改;措施第1项、第3项、第5项、第7(3)项按计划推进
1.中国有色集团开展了产品单位能耗排查和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排查,形成了排查清单。中色大冶冶炼厂、中色沈矿富邦铜业、大井子锡业升级改造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将矿山、冶炼企业的电耗、综合能耗等能耗指标纳入月度经营统计和分析范围,对于异动情况进行提示或通报;下发《中国有色集团定额管理工作指引》,指导企业对标一流标准设置包括能耗指标在内的主要技术指标定额。
2.2021年10月富邦铜业完成了全部86台高耗能电机的更换。
3.严格按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要求,举一反三,印发了《关于全面排查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的通知》,全面排查各出资企业落后高耗能设备,形成排查清单,制定了淘汰计划并印发出资企业,计划2023年底全部完成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淘汰。
4.全面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中铜、铅、锌等行业主要产品能效指标,印发《关于提供企业能耗指标相关数据的函》,组织排查,形成了排查清单,完成对标方案,根据对标方案,进一步推动整改。
5.富邦铜业节能升级改造项目已完成方案编制和内部审批程序,项目立项备案、节能声明备案表公示、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批、设计设施专篇备案登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批已经完成,安全设计专篇正在结合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报告编制,新增建设用地批复已取得,施工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将于2023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
6.中色平桂桂华成已完成了落后水泵淘汰,井下排水系统已完成6台泵头更换,井下排水及通风系统改造工程已完成,并通过优化生产组织,减少能耗高的设备运行时间,有效降低了能耗,采矿单位产品能耗降到了3.19千克标准煤/吨原矿以下,达到《有色金属矿山节能设计规范》能耗要求。
7.中色沈矿大井子锡业开展节能升级改造:
(1)中色沈矿大井子锡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完成了能源诊断评估,2021年10月提交评估报告。
(2)大井子锡业加大了高品位精矿的采购,将采购的低品位锡精矿进行二次重选,优化原料结构,合理配矿。新建的TFB-600H闭式凉水塔已于2021年10月7日投入使用;同时优化收尘方式,优化引风管路,减少能源消耗,完成高耗能淘汰电机的更换;安装了能耗计量在线监测系统,投入使用。
(3)大井子锡业完成节能升级项目立项备案和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等工作,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已通过专家初审,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能源评价报告已完成初稿编制,正在等待评审,其他相关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8.中色奥博特已完成对铜箔系统LED照明灯、高低压无功补偿、反渗透高压泵变频节能改造。全厂全部产品综合能耗达到《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要求。
六、社会责任意识不够。中国有色集团及部分下属公司对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涉及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重视不够,推动解决不力。集团公司上报7个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但督察发现,实际有4个未完成整改。中色沈矿公司下属铁岭药剂公司环保设施简陋,车间敞开式生产,产生的硫化氢、杂醇类等废气未有效收集处理;库房也未进行封闭,黑药、黄药等化学品露天堆存,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高达50毫克/立方米,超出《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近70%,臭味严重,该公司厂区东侧居民长期受恶臭困扰。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期间,铁岭药剂公司因废气扰民问题被多次投诉,并因臭气超标被当地有关部门责令整改,但铁岭药剂公司落实整改打折扣,生产废气恶臭扰民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周边群众反映强烈,仅2020年以来铁岭市“12369”举报热线接到关于该公司废气恶臭扰民投诉就达40次。2021年9月12日,督察组到厂区附近居民区现场走访时,多名群众反映受臭味困扰多年。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1项、第3项、第4(1)(2)(4)项、第5-7项完成整改;措施第2项、第4(3)项按计划推进
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中国有色集团2022年4月印发《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建立投诉举报报告制度,要求出资企业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应形成台账,并报送集团公司;修订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各出资企业应及时回应人民群众投拆举报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积极整改,组织周边群众参与整改效果的监督、评价工作。中色沈矿铁岭药剂恶臭扰民问题整改及时组织周边群众参与整改验收,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实时播报监测数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建立环境投诉举报问题台账的通知》,全面排查历史环境投诉举报问题,并形成台账和清单。目前,相关整改任务正在按计划推进。
3.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建立投诉举报报告制度,要求出资企业接到群众投诉举报后报送集团公司,形成集团公司投诉举报问题台账,各出资企业每季度向集团公司汇总报告投诉举报整改情况,集团公司督促各出资企业及时整改。
4.督察指出7个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投诉举报中未完成的4项问题及本次督察指出的中色沈矿铁岭药剂恶臭扰民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按期开展整改:
(1)中色大冶于2021年8月完成相关住户的搬迁工作。
(2)中色大冶铜山口露天采矿区域已增设了移动雾炮机1辆、定点雾炮机3台、洒水车1台,均已投入使用;已完成采场沿线运矿道路硬化,完善了张家山排土场和莲台山排土场至河道排水沟1450米,运输沿线修建沉淀池6座,对张家山排土场裸露堆存区设置抑尘网进行覆盖,并增加了扬尘在线监测设施,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3)中色大冶冶炼厂废水废气环境污染问题正在按照冶炼厂转炉系统环境提升改造整改方案、污水处理升级改造和厂区雨污管网整改方案开展整改。
(4)中色沈矿铁岭药剂认真落实恶臭扰民问题整改。铁岭药剂已将所有露天堆放的黑药、黄药等原料、产品及其包装物全部进入库房堆放;完成厂房、库房及生产设施封闭方案,并加装集气罩、排风管路;完成厂区气体收集处理,所有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在厂界四周加装了VOCs在线监测设备并联入省生态环境部门在线监测数据系统;组织周边群众参与整改验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5.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建立出资企业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机制的通知》,要求出资企业建立沟通机制。
6.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办法》,将环境投诉举报事项、整改情况纳入内部环保督查内容,要求出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
7.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建立环境投诉举报事项核查、公开、整改、销号机制,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完成的项目按照“一事一档”要求建档归档,各出资企业按要求建立了整改验收销号机制。
七、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迟缓。中色大冶公司下属机电设备公司铸造生产项目位于黄石市下陆区,冲天炉、干燥窑污染治理设施简陋,烟气、粉尘污染严重,长期以来周边群众多次投诉。根据当地政府退城入园要求,机电设备公司制定了项目搬迁方案,承诺于2019年年底前停产搬迁,并向社会公示。但该公司攻坚克难解决问题的劲头不足,先后5次向当地政府申请延期,搬迁一拖再拖,直到此次督察进驻前夕才停止生产并开始拆除工作。
整改时限:2022年6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色大冶铸造生产项目已于2021年9月进行整改,并在周边社区进行公示。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色大冶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机电修造厂区进行了土壤调查检测评估,完成了场地污染调查,并向当地政府履行报备手续,2022年6月完成了土地移交。
3.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隐患主动报告和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建立投诉举报报告和督办制度,要求出资企业接到政府主管部门移交的投诉举报问题后,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向集团公司报送属实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进展情况等,并纳入环境投诉举报台账,按季度报送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督查组定期下沉整改现场,对出资企业投诉举报整改进行指导与督办,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整改进度、整改效果、群众满意度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定期调度群众投诉举报整改进度和整改成效,对重点问题重点督办,推动问题解决。
八、公开披露环保信息不严不实。作为上市公司,中色股份公司没有在年报中如实披露相关环境信息,下属中裕橡胶公司2018年因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受到行政处罚,下属锌业公司2020年排放废水总氮超标等环境信息均没有在相应年报中反映。中国有色集团2019年总能耗为78.28万吨标准煤,较2018年上升了3.3%。为显示节能降耗工作成果,集团公司在2019年可持续发展报告中,调高2018年总能耗基数,致使2019年总能耗较2018年下降了46%。
整改时限:2022年6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按照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集团公司《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已完成2021年度集团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并发布。
2.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建立集团公司环保信息审核制度流程,增加环境信息审核章节,加强对公开发布的生态环境信息、数据的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严格考核。
3.中色股份、中色东方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要求,修订并发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应当披露的各类环境信息及披露方式,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相关环境信息,自觉接受公众监督。中色东方2022年3月29日、中色股份2022年4月29日已完成2021年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
4.中色东方、中色股份两家企业已对修订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全级次宣贯,确保相关人员了解所辖范围内应该披露的各类信息及披露方式。
5.中色锌业废水总氮超标问题已在中色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中裕橡胶公司环境行政处罚事件已在中色股份《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
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国有色集团本届董事会自2018年成立以来尚未专题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对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也未制定专项工作方案。虽然2019年制定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安全环保责任制规定》,对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作了界定,但是党委、经理层对各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不够,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在谈话问询中了解到,有的部门负责人对其环保职责认识不清,将环保职责与安全生产职责混为一谈,没有主动研究、主动落实、主动担责,将环保工作职责任务一推了之。集团对下属公司环境管理存在弱化现象,2018年以来,各下属公司就生态环境类问题给集团书面报告仅有5次,有关生态环境类的投资请示仅有6次。
整改时限:2022年9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完善顶层决策工作机制。修订了董事会重大环保事项审核范围,加强董事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管理,把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纳入审核范围。董事会分别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2021年度和2022年度安全环保工作报告。重大项目和一级管理制度也列入董事会审核范围,2022年以来,董事会听取专门汇报和项目审核8次,董事会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强。
2.强化中国有色集团总部监管职责,修订并印发了《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和《总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集团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责任边界,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有效落实。
3.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和投资项目应报尽报,中国有色集团《投资管理办法》和修订的《环境信息报送和审核管理办法》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事项和投资项目请示汇报要求,2022年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事项应报尽报回头看工作。
4.中国有色集团党委、经理层通过2022年初、2023年初各部门述职,对各部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5.中国有色集团每年与出资企业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责任,每半年对出资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6.中国有色集团在审计、巡视过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审计及巡视巡察政治监督范围。印发了《关于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的通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后,集团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完成了中色东方、中色红透山两家出资企业的巡视工作并完成反馈;2022年集团党委完成对中色股份所属中色白矿党委、中色沈矿所属富邦铜业党委的提级巡视并完成反馈。
7.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将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内容的通知》,将环保履职情况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内容,明确各单位党组织要将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选任全过程。
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推进不力。中国有色集团对2019年以来自查发现的654项环境问题认定整改完成比例超过95%,但督察发现,集团公司对整改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仅凭下属公司报告判断问题整改是否完成。有关下属公司没有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或不符合整改要求,即上报完成整改。督察组抽查上报已完成的41项问题,实际有14项未完成整改。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管理规定(试行)》,把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的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压实集团公司各部门、各出资企业整改主体责任,严格验收销号,确保整改质量。
2.修订印发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办法》,成立安全环保督查组,做好内部督查、“回头看”和整改调度工作,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重点问题挂牌督办,2022年以来共对22项问题下发了挂牌督办通知。整改销号按照“一事一档”要求建档归档,确保整改质量。
3.建立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对重点问题及时跟进,编制督察整改简报,定期形成整改进展情况报告75期,定期召开调度例会、整改推进会、警示教育大会等各类会议27次。
4.中国有色集团对内部环保督查发现的654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除资产已出售的企业外,对于未完成整改的37项问题,加大督导力度,限期完成整改。
十一、环境管理不到位。中国有色集团的环境管理工作存在“宽、松、软”现象,责任层层衰减,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20年,中色股份公司下属锌业公司外排废水总氮浓度最高为65.1毫克/升,超出《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30毫克/升限值。2020年7月,中色股份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实施升级改造项目,而集团公司在回函中不顾行业排放标准要求,以投资和运行成本较高为由,不仅不支持提标改造,反而建议通过增加用水量来降低污染物浓度的方式实现达标排放,明显违反法律规定。2018年以来,中国有色集团对下属公司开展环境问题自查发现,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26个,其中未批先建、批建不符项目103个。2008年8月,中色东方公司下属钽业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两条高纯氧化铌和高纯氧化钽生产线,并违法生产至督察进驻时。2010年1月,中色东方公司下属金辉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成投用6台镍钴锰酸锂生产线反应釜;2012年1月,该公司又擅自开工建设6台镍钴锰酸锂生产线反应釜,直至2020年9月才补办环评手续。2019年11月和2020年8月,中色东方公司下属特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将3台36米预还原炉(推板窑)技改为2台42米预还原炉(推板窑),直至2021年5月才补办环评手续。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国有色集团实际,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完善覆盖全级次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确保各级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制(修)订印发了集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总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固体废物管理办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办法》《非固定资产投资类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管理办法》《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等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2.加强全员环保法律法规意识,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总部和各级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和考核力度。
3.加强建设项目合规性管理,修订印发了《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开工审批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杜绝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环评未经备案或审批的项目不得开工,保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未办理排污许可前,坚决不投产、不排污。2022年开展了建设项目合规排查,排查出的问题严格完成整改。
4.中色股份中色锌业采用“废水处理+MVR蒸发”工艺建设废水综合治理项目实现总厂废水中总氮合格,项目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12月16日开始联机调式,12月26日投入试运行,将严格按照《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排水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浓度;严格废水台账管理,确保实际排水量可检查、可统计。
5.集团公司安全环保督查组已完成对2018年以来检查发现的126个及其它涉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手续合规性的重新核实,10项未完成整改项目已完成整改。
6.中色东方已完成钽业公司高纯氧化铌(30吨/年)和高纯氧化钽(15吨/年)2条生产线、金辉新能源2条镍钴锰酸锂生产线及中色东方特材公司将3台36米预还原炉技改为2台42米预还原炉(推板窑)生产线的环评手续。钽业公司2021年12月5日获得“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钽铌湿法冶金分厂湿法生产线扩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金辉新能源2020年11月11日获得“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镍钴锰酸锂前驱体工艺及环保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特材公司2021年5月31日获得“中色东方特材分公司钒氮合金生产线设备环保、节能升级改造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7.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中国有色集团2022年举行3期中高层和环保管理人员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培训班,提升全员守法意识,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环保行政处罚和突发环境事件纳入培训内容。
8.建立了集团公司环保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和第三方环保专业力量作用,开展环保管理诊断,根据诊断结果进行问题整改,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9.开展了多层次的环保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环保管理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和《企业节能环保绩效考核办法》,严格考核评价机制,奖优罚劣、失职追责。
十二、弄虚作假逃避环保监管。中色股份公司下属锌业公司林东分厂2016年5月曾因篡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相关参数被地方相关部门处罚,相关责任人被行政拘留,但公司没有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此次督察发现,锌业公司林东分厂环保管理工作人员与第三方运维公司人员串通一气,通过修改在线监测数据截距、采样桶内加注清水等方式进行造假,2021年以来,先后违法修改100余次监测数据,性质十分恶劣。中色东方公司下属新材料公司电脑中的《粉体分厂设备运行巡检记录》和《设备运行维护记录》两份文档,均为2021年8月督察进驻前夕创建,随后打印下发至班组填写,但运维人员填写的却是2021年1月至9月之间的设备巡检和维护记录,明显造假。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2022年以来,中国有色集团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对环境违法案例认真剖析和对照检查,分析问题根源,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各级领导和环保管理人员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的意识。各出资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
2.集团公司印发通知,组织各出资企业对固体废物台账、在线监测数据台账、环保设备运行台账等环保管理台账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了排查问题清单,相关台账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中色股份中色锌业加强监测设施管理,坚决杜绝数据造假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1)中色股份中色锌业2021年10月完成更换林东分厂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单位,确保在线监测系统稳定运行、管理合规。
(2)中色股份中色锌业2021年10月完成了林东分厂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更新并投入使用。
(3)中色股份中色锌业2021年11月完成了所有在线监测数据引入中控室的工作,实现远程实时查看数据,坚决禁止非运维人员擅自进入在线监测站房。
(4)中色股份中色锌业2021年10月修订完成《在线监测及工况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范在线监测系统管理职责权限、问题处理及报告流程,明确了主体责任和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强在线监测站房内监控系统管理。
4.中色东方已完成作业记录管理,各子分公司修订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制度,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检查,有效杜绝记录造假情况再次发生。
十三、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大井子公司选矿车间产生的尾矿砂通过3千多米管线输送到董家沟尾矿库储存,沿途主要是林坡地。近几年,大井子矿业公司尾矿砂输送管线发生过7次爆管泄漏事故,但该公司既未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和向地方相关部门报告,也未及时、全面清除泄漏的尾矿砂。经初步统计,7次爆管事故后未及时清理的泄漏尾矿砂覆盖总面积达863.2平方米,总体积约198.5立方米。最近一次爆管事故发生在2021年7月,未清理尾矿砂覆盖面积近700平方米,体积约140立方米。
整改时限:2022年6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明确了信息报送、应急启动、应急处置、后期治理管理和各级环境事件风险及防控措施,在《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突发环境事件相关责任人的追责问责标准。
2.中国有色集团《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各出资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各出资企业按要求修订完善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属地备案。
3.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已修订完成尾矿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属地安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手续;已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了尾矿库和尾砂输送管线定期巡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考核;定期对管线开展巡检,对支墩、支座、固定件进行检查,对发现有损坏的部分及时加固,对磨损变形管件及时更换。
4.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已在尾砂输送管道缓冲池建设防意外泄漏围堰,避免土壤污染;已在缓冲池附近增加了视频监控设施,安装了输送管道压力监控设施,确保出现泄露时及时报警。
5.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已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尾砂泄露区域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根据调查报告开展治理。完成泄漏尾砂的清理,污染场地修复效果已通过技术审查、验收,林西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了《赤峰大井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限期整改完成的证明》。
6.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编制完成《赤峰大井子矿业有限公司尾矿砂治理项目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已按照修复方案对尾砂泄漏区域完成了披碱草、羊草、紫花苜蓿等植物的种植工作,完成了植被恢复工程。
7.中国有色集团纪委已印发追责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十四、环保考核问责不到位。中国有色集团业绩考核中,环保工作占比明显不足。2020年集团公司对出资企业整体业绩考核的100分中,涉及安全和环保工作仅5分,2021年进一步降为3分。按照《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集团所属公司受到当地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开展年度考核时应扣减相应下属公司的业绩分。该考核办法自2019年施行以来,下属各级企业因环保问题被行政处罚16起,仅中色沈矿公司2020年因为下属公司污水超标排放被扣过1分业绩分,其余均未被扣减业绩分。下属公司环保考核更加随意,中色大冶公司冶炼厂因不能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和2020年环保考核得分为80.5分和67.11分,中色大冶公司在组织年度考核时随意将两年的难度系数分别确定为1.2和1.4,将考核得分乘以难度系数,最终考核得分分别达96.6分和93.95分,导致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失灵。
整改时限:2022年4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修订完善了《企业节能环保绩效考核办法》,并与出资企业签订了2022年、2023年安全环保责任书,将重点环保工作、污染物排放、能耗指标等要求纳入责任书考核范围,明确考核标准,设定重大环保事项一票否决指标。各出资企业逐级签订安全环保责任书,确保压力层层传导。
2.2021年9月集团公司印发通知,增加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安全环保指标权重,将冶炼矿山类生产型出资企业“安全环保管理”指标基本分增加到10分,其他类生产型出资企业增加到8分。2022年印发《关于调整出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安全环保指标权重的通知》,明确环保考核权重根据企业类别调增至4-5分。
3.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完善了《安全环保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根据企业类别制定评分标准和兑现比例,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各级环保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4.强化对总部各部门环保履职情况的考核。2022年4月,中国有色集团印发《关于总部各部门(单位)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将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各部门2022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开展监督检查。2022年6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总部各部门安全环保责任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将安全环保履职情况纳入总部部门年度常态化考核指标。
5.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将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工作纳入巡视巡察监督重点内容的通知》,将被巡视出资企业党组织生态环境考核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范围,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6.中色大冶完善了环保监督考核评价体系。针对2021年度各所属单位、总部部室经营业绩考核中“安全环保”指标权重较低的问题,对所属单位及总部相关部室2021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及完善,下发了《关于2021年度公司所属单位及总部部室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修订方案的通知》。对生产单位增设了“生态环保”考核指标;对总部相关部室增设了“安全环保”指标。2022年起,中色大冶考核实施方案加大了安全环保考核力度,一是对各单位、部室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了安全环保考核权重,权重占比5%~20%;二是将安全环保指标纳入过程考核,增强及时性。
十五、环保问责流于形式。2018年以来,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企业因未批先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等违法行为受到地方行政处罚18起,其中有15起未按《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和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督察发现,中色大冶公司2018年先后被地方行政处罚20万元和241.279万元,均未按规定问责相关责任人。2019年1月,中色股份公司下属中裕橡胶公司因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被地方行政处罚50万元,按照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办法规定,中裕橡胶主要负责人应受行政记过等处分,但实际仅作了书面检查。
整改时限:2022年10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将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力、违法违规、信访举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诉讼、信息迟报漏报等情形纳入追责问责范围,细化追责问责标准,对直接责任人、负主要领导责任的人员精准问责。
2.集团公司已完成对2018年以来因未批先建、未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等受到行政处罚事件的梳理,相关追责工作已经完成。
3.建立环保问题联动追责机制,中国有色集团纪委制定印发了《加强对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的实施办法》,加强对涉嫌违纪人员的监督和追责工作。修订印发的《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对生态环境事件中涉嫌违纪的相关责任人问题线索移交作出了规定。
4.集团公司编制完成并印发生态环境事件、环保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手册,下发通知要求各出资企业认真组织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达到以案示警、以案促治、以案促改的目的。
十六、尾矿库环境安全问题突出。中国有色集团下属企业共有11座尾矿库,多数没有完善的防渗截渗措施。相关下属公司环境安全底线意识不强,没有及时排查发现并治理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尤其在雨季环境安全隐患更突出。根据有关要求,中色大冶公司铜山口铜矿尾矿库废水不得外排,但该库截洪沟建设不到位,应建截洪沟806米,实际仅建246米,且破损堵塞严重,大雨时库内水位经常超过警戒水位,2020年实际外排废水达84.6万立方米,环境风险隐患大。根据国家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要求,停用超过3年的尾矿库应在1年内完成闭库治理,但中色大冶公司赤马山铜矿尾矿库自2015年停用以来,不仅未开展闭库治理,反而纵容其他企业利用原选矿厂房从事非法选矿生产,选矿尾砂随意堆放在尾矿库截洪沟上游。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大井子矿业公司尾矿库截洪沟不完善,未建设防渗截渗设施。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3项、第4(1)(2)(3)(4)项、第5(1)(2)(4)(5)项、第6项完成整改;措施第1项、第2项、第4(5)项、第5(3)项按计划推进
1.建立中国有色集团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度和相关机制,修订印发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相关机制;2022年5月印发《关于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排查的通知》,制定了尾矿库重点问题检查手册,对境内10座尾矿库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已形成排查清单,将按清单完善整改方案。
2.集团公司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尾矿库停止使用后,尾矿库运营、管理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闭库工作,并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批准。中色大冶铜绿山尾矿库和赤马山铜矿已完成闭库,丰山铜矿尾矿库按照要求正在实施闭库。
3.中色大冶铜山口矿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截洪沟进行重新设计,并按设计要求于2021年12月完成1863m截洪沟建设,确保雨水充分截流;2022年8月完成矿井涌水排污许可证办理,矿井涌水单独排放,不再进入尾矿库,选矿废水循环利用;雨季矿井涌水临时排污申请根据地方政府要求临时申请,做到合法达标排污。
4.中色大冶已开展赤马山尾矿库闭库和生态修复工程:
(1)2021年9月8日至10日,中色大冶完成了赤马山铜矿原大材料库周边小型选矿厂整改。2021年9月10日至25日完成了对矿区所有停用厂房整改。
(2)2021年10月,中色大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第三方选厂排放在赤马山尾矿库东北侧溢洪道上游的尾砂开展取样和固废浸出成分分析工作,2021年11月29日提交了《赤马山铜矿第三方选厂尾砂堆存区尾砂浸出成分分析报告》,2021年11月30日完成备案手续后纳入尾矿库闭库工程一同处置。
(3)中色大冶完成了赤马山尾矿库截洪沟的清理,防止尾砂进入截洪沟和下游水库。从2021年10月开始,每月对工农水库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并出具报告,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污染控制标准,监测工作将长期坚持。
(4)2021年11月完成赤马山闭库工程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12月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2022年1月取得赤马山闭库项目环评批复并开展闭库施工,2022年8月,完成尾矿库闭库工程。
(5)2021年12月开始赤马山铜矿采空区生态修复前期准备工作,2022年3月完成赤马山铜矿采空区稳定性分析与安全对策措施报告、5月完成环评报告,11月取得矿山生态修复环评批复,塌陷区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正在加快实施,将按计划于2023年3月完成施工。
5.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开展尾矿库截洪沟、截渗墙建设和排洪渠下游河沟污染治理工作:
(1)已于2022年10月完成1400米截洪沟建设。
(2)2022年10月完成截渗墙建设。
(3)大井子矿业尾矿库下游河沟土壤污染的初步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正在根据修复方案进行治理。
(4)尾矿库截排水沟和截洪沟交汇处改造工程已完成,实现雨污分流。
(5)大井子矿业修订了点巡检制度,完成了喷淋用水应急回收设施建设。
6.加大对尾砂资源化的科技攻关力度,减少尾砂储存压力。组织中色红透山开展膏体充填、全尾砂充填等技术攻关;组织中色平桂开展有关矿产环保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揭榜挂帅;组织中色大冶丰山铜矿开展数字化矿山建设,通过全尾砂膏体充填关键技术研究,实现井下采矿与露天坑生态修复协同处置;组织富邦铜业开展“铜熔炼炉渣中有价金属综合回收与利用技术”揭榜挂帅;组织中色股份白音诺尔矿开展充填系统改造工作,结合充填技术研究,大幅降低年产尾矿堆存量。
十七、违规处置危险废物问题多发。中国有色集团下属公司每年产生危险废物超过50万吨,但部分公司风险意识不强,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行为时有发生,环境安全隐患较大。中色东方公司下属钽业公司生产中产生的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钽业公司将2017年至2019年期间产生的约4500个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作为普通废铁,分3批非法出售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石嘴山市亚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为掩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行为,钽业公司于2021年6月伪造与原料供应商南京卓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的包装桶回收协议和《宁夏东方钽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甲基异丁基酮包装桶)》,并伪造原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员工的签字,试图让危险废物交接确认台账更加“逼真”,性质十分恶劣。钽业公司将2020年以来产生的大部分甲基异丁基酮废包装桶随意堆放在厂区内未及时处置。督察前期排查发现,1200多个废包装桶堆存在没有防渗等安全措施的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不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直到督察进驻前夕,企业才将废包装桶转移给有资质的公司处置。
中色平桂公司下属桂华成公司硫化矿浮选产生的硫精尾矿,砷含量超过30%,属于危险废物,近年来,桂华成公司以每吨硫精尾矿补贴运输费130元的方式,将大约2500吨硫精尾矿交给没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河池市佳正矿业公司作为冶炼原料,而佳正公司擅自将硫精尾矿运往来宾市象州县广鑫矿业公司附近露天堆存,占地约1000平方米。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名录》《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出资企业严格执行。
2.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各出资企业应完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废物临时暂存场、贮存场、填埋场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强化对出资企业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各企业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完善了相关制度和日常管理。集团公司和出资企业建立了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台账,并定期更新,加强日常监管。
3.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固体废物管理办法》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加强危废处置单位资质审核和处置过程的跟踪,各出资企业每半年对处置合同进行集中事后审核,并随半年报一同报送。
4.中国有色集团修订印发了《固体废物管理办法》,明确出资企业应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工作问责制度;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危险废物暂存间进出库台账管理,严格落实签字确认制;修订印发了《生态环境事件责任追究办法》,明确对在台账、合同管理中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追责,并要求各出资企业结合本企业实际,修订完善生态环境责任追究办法。
5.中色东方加强了危险废物管理:
(1)按环评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要求,建立完整的危险废物台账,强化日常检查和季度检查,所有纳入台账的危险废物严格按规定管理和处置,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定期进行检查。
(2)每半年对危废处置合同进行集中审核工作,强化日常督查。
(3)已将相关企业纳入了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开展业务合作。
(4)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签订合同,临时存放在厂区西侧树林内空地和自行车棚内的MIBK废包装桶全部处置完毕,后期产生的MIBK包装桶及时移送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定期处置。
6.中色平桂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控要求:
(1)对公司所有危险废物开展排查,建立了危险废物台账,所有纳入台账的危险废物严格管理,对生产流程固体废物进行浸出毒性检测,严格危废库管理,对硫化矿进行合规储存,每季度进行检查。
(2)按要求严格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并加强处置过程监督,确保依法处置。
(3)将相关企业纳入了供应商黑名单,不再开展业务合作。
(4)2021年8月将存放在来宾市象州县广鑫矿业公司附近的2500余吨硫精尾矿交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合规处置。
(5)根据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的土壤污染鉴定调查结果制定了土壤污染管控方案,完成了硫精矿及部分混合物和污染土壤的处置和硫精矿污染地块的治理工作。
(6)中国有色集团科技部组织中色平桂开展有关矿产环保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揭榜挂帅,已选择意向解决方案,目前已召开项目评审沟通交流会,意向单位已到现场考察,确定了研究方向。2023年2月,完成合同签订。项目双方对技术方案进行了进一步细化,确定“绿色资源化回收,优化回收过程避免产生危险废物”的技术路线;并对项目进展进行了详细的沟通及规划,形成进度表;意向单位根据双方协商的技术基本要求,对项目拟实施场地进行了初步勘查和测量,为项目选址及改造积累原始数据。
十八、危险废物长期贮存风险不容忽视。中色股份公司下属锌业公司未按环评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大量危险废物长期贮存。2017年,锌业公司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将一期贮存场覆土封场,以贮存场封场闭库为名行非法填埋危险废物之实。中色平桂公司下属钨业公司2016年投产以来每年产生大量危险废物碱煮渣,但一直未妥善处置。截至此次督察进驻,厂区已堆存碱煮渣达1万多吨,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即将满库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1(3)(4)项、第2项完成整改;措施第1(1)(2)项、第3项按计划推进
1.中色股份下属中色锌业建设火法系统,实现新增危废综合利用;系统评估危险废物贮存场环境污染风险,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场及周边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中色锌业2022年3月完成锌冶炼工艺优化和浸出渣处理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内部立项手续,2022年8月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10月取得项目稳评批复,截止2023年2月底已完成氧气站、粉煤制备等16项设备定标工作;环评报告已上报审批;能评报告已通过初审,目前正在自治区级审核阶段,正在根据专家意见修改能评报告内容;目前正加快施工准备,将于2023年5月正式开工建设。
(2)中色锌业已委托专业机构完成了危险废物贮存场及周边生态环境污染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编制了《赤峰中色锌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综合整治方案》,并通过了专家评审。截止2023年2月底,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招标,正在编制可研报告;渣场土地调规已经完成,目前正在开展组卷和土地报批工作。下一步,将加快项目立项审批,尽快开工建设。
(3)中色锌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2022年度危险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及利用处置全过程的环境风险排查与评估工作,2022年7月31日《中色锌业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与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共排查出7项隐患,中色锌业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目前已完成整改;中色锌业修订《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8月31日发布,加入定期开展危险废物全过程的环境风险排查与评估工作相关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中色锌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监测。此外,中色锌业于2022年6月6日向有关部门申请开展监督性监测,自觉接受监督。
2.中色平桂钨业公司督察时贮存的危险废物已全部完成合规处置,有效降低了危险废物贮存仓库的危险废物量。
3.中国有色集团科技部积极跟踪国内外先进冶炼技术,加大冶炼废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的消化与吸收,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组织中色大冶开展绿色清洁生产、污酸渣减量化,完成“澳斯麦特熔炼-PS转炉吹炼绿色生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立项;组织中色锌业开展“锌湿法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与环保处置技术”揭榜挂帅,中色锌业联合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制定冶炼废渣环保处理方案;组织富邦铜业开展“铜熔炼炉渣中有价金属综合回收与利用技术”揭榜挂帅,经评审初步确定了项目合作单位。
上述各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
十九、中国有色集团下属部分公司对重金属和土壤污染风险隐患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管控不力。中色平桂公司原冶炼厂2015年停产,督察发现,厂区废弃仓库内仍堆存有大量废渣,未采取防风抑尘及防渗措施。经鉴定,堆存的废渣有约50吨脱硫石膏渣、数百吨污水处理污泥,风险隐患突出。
中色股份公司下属白音诺尔公司铅冶炼厂于2008年停产,其工艺属于国家淘汰类。2011年7月当地政府印发《关于对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铅冶炼等4个项目实施关闭的通知》,要求拆除相关设备,但白音诺尔公司一直置之不理,相关设备长期堆存于原场地,直到2020年10月才进场调查,2021年9月开始清理拆除。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大井子矿业公司厂房密闭不严,粉尘无组织排放严重。
整改时限:2024年6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1(1)(2)项、第2(1)(2)(3)(4)(5)(7)项、第3项完成整改;措施第1(3)项、第2(6)项、第4项按计划推进
1.中色平桂完成了退役冶炼厂废渣处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1)2021年12月委托第三方完成了厂区堆存的废水污泥的合规处置。
(2)2021年12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完成厂区堆存的脱硫石膏渣的合规处置。
(3)中色平桂退役冶炼厂地方政府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场地污染调查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了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和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目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的报告专家组正在复核。管控(修复)方案已完成编制。
2.中色股份中色白矿完成了退役冶炼厂废渣处置,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正在积极推进:
(1)中色白矿对2018年-2022年政府及生态环境保护等监管部门下发的文件进行整理,编制收文统计表,并对2018年以来的政府收文、中色白矿处理情况以及针对文件的回复情况进行整理归档,确保各项文件按要求、按时限落实到位。
(2)2021年11月,中色白矿退役冶炼厂环保处理处置等整改工作已完成。
(3)中色白矿已于2021年11月完成整改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运工作。
(4)中色白矿退役冶炼厂同步进行厂区内设备、物料的鉴别工作。类别包括危险废物、中间物料、废钢材、建筑垃圾4类,做好分类登记管理。危险废物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中间物料全部外售同行业进行综合利用;废钢材全部外售处理;建筑垃圾约3350m3已完成清运处置。
(5)中色白矿退役冶炼厂原厂区遗留的废物和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中间物料,其中除尘布袋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除尘烟灰与中间物料外售给有资质的合作方进行综合利用。
(6)中色白矿2022年6月完成《冶炼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冶炼厂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2022年7月,中色白矿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冶炼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方案》;2022年8月,完成冶炼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取得中色股份立项批复。截止2023年2月底已完成项目立项审批,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完成施工图设计和预算编制,完成项目监理单位招标。部分工程已经开工。
(7)为进一步掌握土壤现状,做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中色白矿2022年8月修订完成《环境保护监测管理办法》,明确对厂区土壤、尾矿库周边土壤及冶炼厂周边土壤进行监测,频次为1次/年;中色白矿每年初制定土壤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土壤监测工作;已完成2022年度土壤环境检测工作。
3.中色沈矿大井子矿业已修改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除尘环保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强化日常考核;加强了选厂车间内收尘、抑尘日常管理,对收尘设施、管路、集尘罩、防尘帘定期进行更新、维护和保养;定时开展洒水降尘,减少粉尘游离扩散,有效减少了无组织粉尘进入大气环境。
4.中国有色集团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污染防控工作,组织出资企业对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结果形成问题清单,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排查工作正在进行。
二十、水污染防治用力不够。中色大冶公司冶炼厂污酸处理车间设备锈蚀严重,大量污泥和废水跑冒滴漏进入雨水管网。2013年以来,中色大冶公司铜绿山矿金精矿露天堆场产生的大量渗滤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中色平桂公司下属桂华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2018年以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对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富邦铜业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水开展8次监督性监测中,有5次超过排放限值。
整改时限:2022年8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色大冶冶炼厂修订了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制度并对污酸设备设施进行梳理和维护;更换了污酸处理车间锈蚀严重和有泄漏风险的设备;完成了污酸主体设施的刷漆防腐维护,防腐面积约9000m2;定期开展跑冒滴漏检查、治理,防止跑冒滴漏;更新了4台污酸渣转运车并投入使用;完成了污酸处理站站内水沟防渗整改工作和雨水收集处理系统。
2.中色大冶铜绿山矿完成了第三方单位堆存的金精矿合法转运工作,彻底解决了污染源问题。
3.中色平桂桂华成委托第三方完成废水污染源分析,完善了现有水处理工艺,在废水进水口和出水口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目前监测数据达到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4.中色沈矿富邦铜业完成对污水处理的对标管理,对现有污水实施闭路循环处理,合格水由硫酸厂、质检处及环保处签字后循环使用;制定了《污水处理未达标废水循环处置管理制度》《污水处理辅样、校样及结果审核制度》,增加样品比对检测频次;完成了出水口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及调试工作并投入使用。
二十一、大气污染防治有差距。督察发现,中国有色集团部分下属企业对污染治理设施疏于管护,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等问题仍较常见。中色大冶公司冶炼厂废杂铜车间废气治理设施形同虚设,竖炉烟气未经收集处理直接排放,阳极炉烟气无组织散逸明显,厂区烟雾弥漫;阳极铜冶炼车间熔炼炉烟气收集处理系统运行不正常,烟气大量泄漏;在线监控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冶炼厂制酸尾气的二氧化硫浓度小时均值超过《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达2161次。中色沈矿公司下属大井子锡业公司烟化炉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突出。2018年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但督察发现,中色平桂公司下属企业仍有2台每小时10蒸吨燃煤锅炉未按要求淘汰,其中钛白粉厂锅炉烟气管道多处锈蚀破损,烟气跑冒严重。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进展:已完成整改
1.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扰民问题排查的通知》,组织出资企业全面排查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和恶臭扰民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和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中色大冶冶炼厂已完成废杂铜车间竖炉和阳极炉无组织烟气逸散问题治理。系统排查封堵烟气管路泄漏点,完成封堵,重点区域增加集气罩,优化排烟系统,更换排烟风机,增加系统烟气收集能力。加装外排尾气指标在线检测预警设施,将预警信号与DCS系统互联互通,并按照排放限值标准的80%进行预警控制。完善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增加《废杂铜车间作业指导书》关于查漏、堵漏作业的规定,开展员工培训,加强运行管理。
3.中色大冶冶炼厂优化澳斯麦特炉现场管理,减少烟气无组织排放,完成了腐蚀漏点、澳炉喷枪集烟罩及密封罩改造,建立了环境集烟烟气平衡控制调节制度,建立车间级和专业部门两级烟气管路查漏补漏制度。
4.中色大冶冶炼厂完善了脱硫设备设施运行管理,确保尾气SO2稳定达标排放;安装了预警装置,设置制酸尾气在线数据预警报警;修订了相关制度和作业指导书,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5.中色沈矿大井子锡业完成了引风系统改造,将原来脱硫塔2.8m(包括不规则直径1.2m)塔体改为直径3.8m,减小阻力,保证引风顺畅;将烟化炉、回转窑至混气室原有1020mm碳钢管道更换为1200mm玻璃钢管道,解决烟气流畅问题;将原有9m3碳钢混气室更换为150m3混凝土混气室,解决流速过快问题;在烟化炉上部增加7m2锥形集尘罩,用于散溢烟气收集;在150m3混气室出口增加500kw离心引风机(风量173000m3/h,全压5600pa),以解决脱硫塔阻力过大问题。已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的监测,验证相关设施改造对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效果,检测报告显示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
6.中色平桂钛白粉厂立行立改完成了对燃煤锅炉及管道烟气漏点修补和防腐处理;修订了《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提高运行过程中的控制水平,有效避免了烟气无组织排放。
7.中色平桂完成了锅炉整改工作。
二十二、矿山生态修复严重滞后。中国有色集团在产矿山共有8座,有3座未按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中色股份公司下属白音诺尔公司有14个废石堆场和4个露天采坑,占地面积分别为60.87万平方米和13.46万平方米,其中,有10个废石堆场和4个露天采坑未开展生态修复;已开展生态修复的4个废石堆场,修复效果较差,表层仍有大面积废石裸露。中色大冶公司铜山口矿露天采区山体大面积裸露,2020年被省级生态环保督察点名通报,当地有关部门3次发函督办,但修复工作严重滞后,截至督察进驻时,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作仍无实质性进展。中色红透山公司铜矿经多年开采,已形成172万立方米的排岩场,最高堆积高度65米。2019年中国有色集团要求该公司完成生态修复工作,但工作推进缓慢,现场督察发现,生态修复效果差,大面积陡坡未做处理,水土流失严重,植被成活率极低。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长期坚持
整改进展:达到序时进度,措施第2项完成整改;措施第1项、第3项、第4项按计划推进
1.中色白矿对现有的14个废石堆场和4个露天采坑生态修复工作加紧进行:
(1)已废弃的11个废石堆场,2021年已完成修复2个,剩余9个废石堆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于2022年3月完成,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5月取得集团公司立项批复。目前已完成9个废石堆场的清运、整形、整平和覆土工作,剩余2个废石堆场修复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
(2)2022年3月完成了3个在用废石堆场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5月取得集团公司立项批复。目前2个废石场已完成覆土工作,1个在用废石场已完成挡墙砌筑工作。
(3)2022年3月完成了北区1号露天采坑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5月取得集团公司立项批复。目前已完成回填废石100万m3,导流渠浇筑1000m。2022年8月完成了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目前正在审核项目立项,中色白矿正在开展《南区2、3、4号露天采坑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通过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评审以及论证采用已闭库的南区1号尾矿库尾砂充填坑下采空区的技术可行性等两项工作。
2.中色大冶铜山口矿露天边坡治理按照“边采边修”要求已完成修复主体工程和绿化工程。
3.中色红透山加快实施排岩场废石综合利用工程,实现废石资源化。截至目前累计清运废石81.22万m3,完成清运47.2%。
4.中国有色集团印发了《关于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排查的通知》,组织出资企业对所属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开展排查,排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